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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8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方案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日期:2018-01-16   点击量: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8年“3+2”对口贯通

分段培养转段录取方案

为做好2018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公平公正的完成分段培养学生的转段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机构

1.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实施转段录取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转段录取及其他相关工作。

2.学校监察处对转段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转段录取对象

1.2015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学专业通过中期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2.2015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专业通过中期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3.2015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通过中期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三、免试政策

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但须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高职院校负责在综合测试前,将获奖人员名单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并分别报送山东中医药大学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作为免于相关测试的依据。

四、转段录取

1.录取资格

(1)过程考核合格和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2)综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该科满分的50%,总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3)考核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测试合格标准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关政策录取。

2.录取原则

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序。

3.录取组织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中医药大学和高职院校分别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中医药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毕业证书颁发和本科阶段待遇

1.职业院校学生完成高职阶段学业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获得相应证书后,方能参与转段录取。

2.经综合测试转入学校本科阶段学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对高职院校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证书。

3.转入学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接受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对口贯通培养,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不得转专业,除此之外,享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